澳大利亚-智利自贸协定自2009年3月6日开始生效。该自贸协定是陆克文政府商谈的第一个自贸协定,是澳大利亚与拉美国家达成的第一个自贸协定,也是自1983年澳大利亚与新西兰签署更紧密经济关系协定以来,澳与一个农业国达成的涵盖货物贸易最为广泛的自贸协定。
澳智两国于2006年12月8日原则同意启动双边自贸谈判,2007年7月18日,澳大利亚同意与澳智正式开始谈判,2008年5月27日,两国结束谈判,2008年7月30日,两国签署自贸协定。智利是澳在拉美第三大贸易伙伴,澳是智利第四大外国投资来源国。
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 关于货物贸易
自协议生效之日起,智利将消除91.9%关税税目所涵盖的96.9%的商品关税,澳大利亚将取消90.8%关税税目所涵盖的97.1%的商品关税,除智利蔗糖关税一个要素仍维持现行“价格幅度制度”外,双方将于2015年取消剩余商品的关税。货物贸易协定部分还包括国民待遇承诺、一般原则上禁止使用进出口限制、不使用出口税或农产品出口补贴等承诺。两国成立了一个“货物贸易委员会”,负责促进双边货物贸易流动,解决非关税措施等贸易壁垒问题。
二、关于原产地规则
澳-智自贸协定的原产地规则是建立在“税则分类变化”模式基础之上的,这是是澳大利亚产业比较喜欢采用的模式,有自我评估能力的澳大利亚出口商可以自己颁发原产地证书,其他出口商可以通过相关行业组织获得原产地证书。
三、海关管理
双方建立一套现代化、协调一致、简化便捷的货物贸易海关管理程序,为低风险货物提供出关便利,以便把重点放在高风险货物的管理上;同时两国致力于推广无纸贸易。
四、动植物检疫
双方本着促进贸易与保护人类、动植物健康并举的原则,承诺在恪守WTO-SPS协议基础上,加强动植物检疫方面的合作与交流。
五、技术规则 、标准、合格评定程序
在承诺恪守WTO-TBT技术贸易壁垒协议基础之上,确保双方中央政府及地方政府所采取的技术规则、标准及合格评定程序能为对方接受;双方还成立一个TBT委员会进行定期会晤。
六、贸易救济
该协议保护双方在一定条件下使用WTO关于保障措施、反倾销和反补贴的有关权利和义务。
七、跨境服务贸易
该协议阻止对跨境服务进行数量和金额等市场准入限制,对双边服务和服务提供商给予国民待遇和最惠国待遇,阻止使用当地存在作为服务贸易限制条件的做法。双方保留了投资和金融服务部分例外条款。
八、投资
双方关于投资准入的承诺包括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实绩要求及高级管理层和董事会责任等内容。协议规定,双方不得对相互投资进行出口水平、当地含量、当地采购等限制,不得以当地含量和当地采购为条件对相互投资进行补贴;要求双方对彼此投资资金自由转移不加限制。另外,协议对投资者与协议方投资纠纷处理也做了详细规定。
九、电信服务
在《服务贸易总协定》电信服务附件及WTO基础电信参考文件有关规定基础上,双方对电信运营商互联互通做出了更详细的承诺,对必要设施准入、主机托管、电信转售、拨号对等性、号码可携性、海底光缆系统、租用电路业务进行了进一步承诺,双方对确保电信监管机构的独立性做出了承诺。
十、金融服务
双方对金融服务市场准入、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跨境金融服务贸易和高级管理层及董事会管理等相关内容进行了承诺,同时对该领域列出了例外条款。双方承诺,在承认彼此有权采取必要金融审慎监管措施的同时,不对金融服务造成贸易壁垒。
十一、商务人员临时访问
双方将为从事双边贸易和投资的临时入境人员提供便利,包括商务访客、合同服务提供商、在对方建立分支机构的管理人员、公司内部人员调动四类人员,及除短期商务访问人员之外的以上四类人员的配偶。智利承诺对以上四类人员颁发临时签证,可以无限制的续签,并对获得允许入境期限在12个月以上的人员配偶自动授予工作权利。澳大利亚承诺为智方商务人员颁发与现行456和457签证期限一致的短期和长期签证,并为长期临时签证持有人的配偶授予工作权。
十二、竞争政策
双方承诺禁止一切反对竞争的行为,阻止影响货物和服务贸易的妨碍和扭曲竞争的做法,规范国有企业、授权垄断企业、特权企业的有关行为。
十三、政府采购
双方相互非歧视性开放政府采购市场。
十四、电子商务
双方对两国间电子商务实施零关税,保持简化电子商务管理的国内法律框架,保护电子商务消费者的合法权利,推广和信任通过电子认证等途径进行跨境电子商务,确认无纸贸易电子文本与纸质文件享有同等法律地位。
十五、知识产权
智利同意批准或采取合理步骤来批准一系列澳方已经是缔约国的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协议,包括《保护植物新品种国际公约(1991)》和《专利合作条约》;双方对彼此知识产权权利人相互给与国民待遇;双方对商标、专利、版权、地理标识保护和执法都作了详细规定。
十六、贸易投资合作
双方将建立一个促进双边贸易和投资的合作框架。
十七、透明度
双方承诺将协议所涵盖内容涉及的法律、法规、程序、行政措施等向公众公布,确保透明度。
十八、制度安排
双方成立自贸区联合委员会,下设附属委员会,负责对自贸协定实施的监督。
十九、争端解决
双方对由自贸协定实施、解释等方面引发的争端规定了具体的解决办法。
(驻悉尼总领馆经商室 薛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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